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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关市一中临时聘请专任教师公告
韶关市一中临时聘请专任教师公告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1541    更新时间:2010-7-6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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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关市一中临时聘请专任教师公告

 

根据《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韶市机编【2008】33号)的临时聘请专任教师的有关精神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原则,韶关市一中决定面向社会临时聘请专任教师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

此次共临时聘请专任教师5人。其中语文2人,英语2人,数学1人。

二、报考条件
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。

(二)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。

(三)具备以下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。

1、身体健康。

2、教师岗位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(师范教育专业类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认定机构出具认定证明)。

3、年龄: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2周岁以下。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。

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应提交的材料

(一)报名时间:2010年7月7-10日(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30—5:00)。

(二)报名地点:韶关市第一中学(韶关市韶塘路108号),联系电话:0751-8848001。

(三)应聘者在报名时应提交:

1、填写好的《韶关一中临时聘请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》一份(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);

2、身份证、学历(学位)证、高中教师资格证、专业技术职务证件、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(原件审核后退回)。

3、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(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)。

应聘者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,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。

四、考试

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(一)笔试

1、教师岗位笔试的内容主要是专业基础知识。

2、笔试成绩按30%计入总成绩。笔试结束后,笔试成绩合格的,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: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。

笔试时间:7月11日,地点:韶关市第一中学

(二)面试

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和答辩为主。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和基本素质。

面试时间:7月12日,地点:韶关市第一中学

面试满分为100分,其中试教80分,答辩20分,面试成绩按70%计入总成绩。

五、体检和考核

对面试合格的,依汇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。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的,可依次替补。

六、聘用及待遇

体检和考核合格的,在一中网站进行公示。

经公示无异议的,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。

经批准的临时聘请专任教师,按财政拨付标准(2500元/月,包社保、公积金等),不享受其他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和学校各种补贴,聘期为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。

本公告韶关市一中负责解释。

咨询电话:韶关市一中办公室0751-8848000  8848001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韶关市第一中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0年7月2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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